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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國斌:同志不敢「出櫃」,因為心魔問題!


鍾國斌指平機會諮詢條文有引導性

鍾國斌批平機會諮詢條文有引導性

平機會現時就四條歧視條例進行檢討,其中包括建議保障同性及異性的事實婚姻。大愛同盟總幹事梁兆輝在本台節目指,諮詢最重要是帶起社會討論。他不同意反同性戀團體將無共識作為借口,拒絕保障小眾權益。

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發言人鍾國斌就批評,平機會三個月諮詢期時間太短,諮詢文件有引導性,令大眾以為保障同性婚姻是未來方向。他質疑平機會明知立法保障同性婚姻機會不大,因此將有關內容,加到今次多條法例的諮詢中,認為如果要討論,就應將議題獨立諮詢。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 ... 02&csid=261_341
同志唔敢出櫃係自己心魔問題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與大愛同盟總幹事梁兆輝今晨一同出席《晴朗》節目,討論平等機­會委員會有關「事實婚姻」的諮詢文件,其中鍾自言認識很多「同志朋友」,表示他們「從­來無人覺得被歧視」,又指出很多藝人「出櫃」後也很受人尊重,認為同志「唔敢出櫃係自­己心魔問題咋嘛」。

本身為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發言人的鍾不滿平機會「靜雞雞」在諮詢文件把同性關係與異性­關係混為一談,認為平機會不應有預設立場,更直指該會主席周一嶽「古古惑惑」,應為此­事下台。梁卻反駁指平機會的成立目的便是要替弱勢社群爭取權益,批評反同團體「諮詢下­都唔得」的霸道態度。

梁又怒斥鍾所屬的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帶頭製造歧視」,形容日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在地­鐵車廂內被罵「死基佬」、「罵足三個站」,但大聯盟卻在 Facebook 叫「同志全」自行檢討一下為甚麼會被罵「死基佬」,認為這是嚴重歧視事件的受害者。鍾­卻反指陳被罵「死基佬」,不一定因為他本身是同性戀者,而可以是從他的立法會表現「引­申出嚟」。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呢樣嘢(指陳志全被罵「死Gay佬」一事)未必係因為佢係同性戀者……可能係因為有啲人不滿意佢喺立法會嘅表現。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暨「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發言人鍾國斌,今日出席電台節目,討論平機會涉及「事實婚姻」的諮詢文件。其間,鍾自稱認識很多「同志朋友」,又指他們從來無覺得被歧視,更指「好多人唔夠膽出櫃,係佢自己心魔問題啫嘛!」

同場的「大愛同盟總幹事」梁兆輝反指,「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帶頭歧視。他提到,日前立法會議員「慢必」陳志全於地鐵車廂被罵「死Gay佬」,歷時三個站車程,大聯盟就在 Facebook 以「同志全」稱呼慢必,更叫他自行檢討一下為甚麼會被罵。

對此梁兆輝的反駁,鍾國斌語出驚人,指慢必被罵「死Gay佬」,竟未必是因為他是同性戀者,而可能是他的立法會表現「引申出嚟」。他更舉例指,若有殘疾人士於立法會表現惹人不滿,亦可能會被罵「死跛佬」。
(記者:王俊杰│編輯:丘偉華)(原圖為《蘋果日報》圖片)


http://www.post852.com/%E8%87%AA ... %E8%A2%AB%E7%BD%B5/
團體反對同居情侶享平權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駿強報道:平等機會委員會現正就《歧視條例》檢討進行諮詢,多個支持傳統家庭價值觀的團體昨召開記者會,指平機會建議將「事實婚姻」納入條例,變相要社會贊成同性婚姻;其中,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發言人、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認為,若果條例通過,僱主需為异性、同性同居僱員提供福利,將增加中小企營運成本;團體要求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下台。

    鍾國斌:增中小企成本

    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愛家護孩家長組等團體,昨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批評平等機會委員會正就《歧視條例》檢討進行諮詢,當中建議將「事實婚姻」納入條例,是變相要社會贊成同性婚姻。

    指平機會諮詢存立場

    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發言人、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說,平機會建議的新「騷擾條例」,會加入家庭崗位歧視法及婚姻歧視法等,又稱這是把仍未有共識的《性傾向歧視法》部分條例「僭建」;他亦稱,平機會建議的「事實婚姻」,如條例通過僱主需為异性、同性同居僱員提供福利,將增加中小企營運成本;經常接觸中小企的他不諱言,有中小企向他透露,如果有條例需要他們為上述同居僱員提供跟已婚僱員一樣的福利,他們不排除取消福利,以減少負擔。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表示,如條例實施,會侵害言論、教育、良心及思想的自由;他又質疑平機會想藉修例擴大權力,并認為諮詢文件已有既定立場,他亦要求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下台;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召集人吳志堅則認為諮詢在7至10月,有兩個月都是於暑期,時間太急;在場團體計劃找尋學者進行平衡研究,亦不排除展開更廣泛聯署行動。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4-08/12/content_3368782.htm

團體反對將事實婚姻加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婚姻狀況中。 (陳奕釗攝)

團體斥《歧視條例》僭建「事實婚姻」

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及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等14個反同團體今日舉行記者會,反對上月展開諮詢的《歧視條例》「僭建」同性事實婚姻(即未經註冊婚姻關係),將事實婚姻加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婚姻狀況中。

團體指,由於事實婚姻包括同性同居及異性同居,平機會的做法是強制僱主提供僱員福利、社會福利及領養權,是變相強逼社會嘉許同性同居及異性同居,並鼓勵異性同居關係及性解放。他們又指,鼓勵同性同居關係等同鼓勵同性戀,效果變相為同性婚姻;團體指,此做法將會分薄僱主就現有配偶提供的福利,要求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下台。

性傾向條例家長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指,有關做法會嚴重打擊華人中小企的僱主;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召集人吳志堅則指,周一嶽做「偷雞摸狗」的事,一旦條例通過,將嚴重打擊言論、集會、教育及新聞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0811/52784342
團體反對平機會修例 為同性婚姻開路

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及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約十多個團體昨日舉行記者會,反對平機會上月開始諮詢的《歧視條例》檢討中建議加入事實婚姻(未經註冊婚姻關係)變相強逼社會嘉許同居及鼓勵性解放,更將衝擊一夫一妻的家庭價值。

團體表示,事實婚姻包括同性同居及異性同居,若平機會將事實婚姻加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婚姻狀況中,即是強制僱主提供僱員福利、社會福利及領養權,分薄僱主就現有配偶提供的福利。

團體指,鼓勵同性同居關係即支持同性戀,效果變相為同性婚姻。團體質疑,平機會角色理應持平,不應有任何立場,但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上任以來,不斷推動性傾向平權議題,製造社會矛盾;平機會亦變為道德裁判所,故要求周一嶽下台。

團體又批評平機會推出的檢討倉卒,質疑平機會「僭建」同性事實婚姻為暗渡陳倉。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 ... 1.html?cf=hp-bottom


周一嶽借歧視條例「僭建」同性事實婚姻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主導的「歧視條例檢討」,剛過去的周六(8月9日)展開首場公眾諮詢,儘管周一嶽聲稱是次條例檢討不涉及同性婚姻,但我們發現,諮詢建議實有為未來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舖路之嫌。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當日到場抗議,是不滿平機會在沒有清清楚楚諮詢社會的情況下,借檢討歧視條例為名、「僭建」同性婚姻為實!

周一嶽早在去年4月上任之初,便向同運人士承諾,三年任期之內,會重點推動性傾向歧視立法,以及引入外國「民事結合」(civil union)。所謂「民事結合」,簡單來說,就是讓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一樣,在法律上享有相同權利,即變相讓同性婚姻在香港落地生根。

平機會6月提出性傾向歧視立法可行性研究「假諮詢」,處處流露出其巳有既定支持立法的議程,我們早前巳在Facebook專頁撰文揭穿其底蘊,上月更舉行記者會,向傳媒踢爆周一嶽「假諮詢」之本質。然而,周依然推動其同運議程,上月起就「歧視條例檢討」展開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擬將現行四條歧視法例《種族歧視條例》、《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合併及全面檢討。

表面上看,是次四合一檢討與同性婚姻無關係,但「魔鬼在細節」,檢討建議之一引入「事實婚姻」關係,周一嶽擬借此打開缺口,為同性婚姻舖路。平機會擬參考澳洲《1984年性別歧視法案》的「事實婚姻」概念,即兩人雖然無正式結婚,但雙方「如婚姻關係般共同生活及互作承諾」,亦會和正式的婚姻關係一樣得到保障。在澳洲,同居也是婚姻,同居者不但享有和婚姻有關的福利,更有財產的繼承權,若然關係破裂亦都可以分身家。事實上,以上條例經歷修訂後,除了「註冊」一項外,兩者在法律上幾乎已沒分別。

先旨聲明,我們對於異性同居者是否為「事實婚姻」,並沒有特別立場,大聯盟只重點關注,周一嶽是有打算借確立「事實婚姻」來讓讓同性婚姻在香港落地生根。

儘管周一嶽在記者及市民面前聲稱,無意借此次法例檢討來鼓吹同性婚姻合法化,但真相是,他並沒有說出另一半的事實:平機會建議「事實婚姻」所參考的澳洲,是承諾同性事實婚姻關係的!澳洲最初訂立《1984年性別歧視法案》時,「事實婚姻」關係並未涵蓋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及變性人,但變過不斷修訂,巳在去年保障同性戀者了。而這點巳在平機會諮詢網站「常見問題」,及諮詢文件第二章寫明。

如上文所說,澳洲「事實婚姻」和「合法婚姻」在法律保障巳差不多,所欠的只是正式註冊而已。故此,若說「事實婚姻」其實是為在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地區生活的同性戀人能享有婚姻所帶來的種種,和平衡反對同性婚姻聲音所作出的權宜之計,也不為過。(筆者猜測,在今日高舉「包容」的香港,「事實婚姻」這種中間妥協方案,甚至可能得到部份反對同性婚姻人士支持!)周的確不是要借此機會推動同性婚姻,正確來說,是推動「事實同性婚姻」,即先製造享有法例保障和權益的婚姻關係、未來再伺機「正名」,即所謂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若果讀者認為前文只是猜測,就看看平機會白紙黑字的公眾諮詢意見書,整份諮詢共廿一頁有77條問題之多,最值得注意是第六條問題「你認為應否把婚姻狀況修訂為『伴侶關係狀況』,並列明保障有事實婚姻關係的人士?若同意,應如何定義「事實婚姻關係」呢?應否涵蓋異性事實婚姻關係和同性事實婚姻關係的保障?應否擴展至保障基於前度事實婚姻關係而所受的歧視?」

在平機會7月8日記者會上,有心水清的記者問周一嶽,是否借事實婚姻關係來鼓吹同性婚姻時,他直接回答「無刻意提及性傾向或同性婚姻問題」。筆者出身傳媒,看完這答案後就感到疑惑:記者又不是問諮詢文件有否提及,周只要直接答「否」便行,何解答非所問?無刻意提及,換一個角度理解,即曾有提及,那麼究竟在那裡提及?怎樣提及?直至看到第六題才恍然大悟:若果周一嶽真的單純諮詢「事實婚姻關係」,問題不該加上「應否涵蓋異性事實婚姻關係和同性事實婚姻關係的保障」這句──香港現時只奉行一男一女婚姻(即使2014婚姻修訂條例生效,定義也是法律上承認的一男一女身份),從來沒有同性婚姻的概念,故此提出「事實婚姻關係」,直接理解是指一男一女的「事實婚姻關係」,但周一嶽加上「應否涵蓋異性事實婚姻關係和同性事實婚姻關係的保障」這句後,就等於把「事實婚姻關係」從一男一女關係以外,還有男男、女女的可能性,這擺明是「僭健」!

我們多次指責,周一嶽在性傾向歧視立法可行性研究諮詢上,程序不公、立場傾斜、刻意打壓反對聲音,是徹頭徹尾「假諮詢」。現時進行的「歧視條例檢討」更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在不該涉及同性婚姻的檢討建議中,借「事實婚姻關係」來「僭建」同性事實婚姻。

本月尚有三場公眾諮詢會,我們呼籲同道中人盡快報名出席發聲,以及提交意見會表達反對!

作者: Howie Yeung(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2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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