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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褲口交、吞體液、逼「打手槍」 學長性侵學弟 還張揚炫耀

住宿生玩過頭 國二逼國一口交
逼打手槍 還不准說


〔記者徐聖倫、翁聿煌/綜合報導〕某國中宿舍發生國二學長性侵學弟,要求學弟幫他打手槍、口交,還張揚炫耀,校方得知報案,警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嫌犯送辦。

被害人個性靦腆

警方調查,國中一年級的小偉(化名),反應較慢,性情靦腆、古意,家長為了讓孩子專心讀書,便安排他住宿,卻淪為二年級學長室友阿國(化名)欺負的目標。

一個月前,小偉放學後回寢室,阿國脫褲逼小偉「你會不會打手槍」,小偉不敢反抗,只得照辦,想不到阿國得寸進尺,接下來幾天竟要求小偉幫他口交,甚至令他吞下體液。

國二生到處炫耀

不知天高地厚的阿國,事後和同學聊天時還拿此事炫耀,消息迅速在校園傳開,老師一聽事態嚴重,趕緊通知社工並報警。

據了解,阿國向校方供述說,他是叫小偉自己打手槍,吞小偉自己的體液,他則在旁觀看,並未碰觸小偉,但校方判定是「性霸凌」,即使如此,警方也認定阿國涉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函送法辦。

法界人士說,妨害性自主是公訴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若被害人尚未滿14歲,則被告處刑更是從7年起跳,罪刑很重;至於加害人,若未滿18歲得以減輕其刑。

雙方家長已和解

該校校長表示,事發後,阿國不住校了,學校也將他抽離原班級,由教務、學務及輔導室施以聯合教學及輔導,直到雙方家長完成賠償、和解,才回原班級上課。

校長指出,阿國在國小階段結交損友,社會化程度較深,且受成人影片劇情影響,才對學弟性霸凌,校方也與家長密切合作,盼能輔導矯正;至於受害的小偉,在師長關懷及輔導下,已逐漸走出陰影,在校表現正常。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30616
學長欺負學弟 未必是同性戀

〔記者徐聖倫/綜合報導〕國中校園傳出學長性侵學弟,知名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說,男孩在國中出現第二性徵,開始對「性」產生高度興趣,通常會對年紀相仿、甚至稍長的女性產生衝動,但像本案中阿國對同性的學弟下手,過去在軍隊、監獄中較常見到,例如長相較清秀的男受刑人,有可能被當作「女人」來看待,類似情況也可能出現在學校或校隊。

楊醫師認為,阿國的狀況即類似性慾沒有正常發洩,所以就會以強迫手段欺負較弱小的同儕,卻選擇對同性的學弟下手,假如他不是同性戀,就是看對方好欺負。

楊醫師說,年輕學子若真有「性」方面需求,可適度手淫發洩,同時長輩、老師們也必須幫助孩子建立健全的性知識,以免再度發生校園性霸凌的類似案件。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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